字段名
中文名称
类型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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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冀无局罚决字〔2018〕第191号
2
案件名称
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违法设置使用手机信号屏蔽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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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没收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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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擅自设置使用手机信号屏蔽器
5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条和《河北省无线电管理局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试行)第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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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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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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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2
40339094-7
9
行政相对人代码3
10
行政相对人代码4
11
行政相对人代码5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1305031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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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李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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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立即停止使用违法设置使用的手机信号屏蔽器,没收违法设置使用的手机信号屏蔽器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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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生效期
20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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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截止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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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河北省无线电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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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状态
已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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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编码
1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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