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相关规定,对已不具备从事道路货运站(场)许可条件的超期业户进行注销。注销业户应在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交回市直运管站,联系人:袁媛,联系电话:0319-2158227。现将道路货运站(场)注销业户公告如下:
业户名称 |
许可证号 |
地址 |
经济性质 |
经营范围 |
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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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即而达物流有限公司 |
130501302181 |
邢台市邢德线1公里处北高速上道口 |
有限责任 |
物流服务,信息配载,零担站经营 |
孙占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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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卓运物流有限公司 |
130501302049 |
邢台市经济开发区火炬大街18号 |
有限责任 |
物流服务,信息配载,零担站经营 |
石书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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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市直运输管理站
2018年7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