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人一策”开展精准就业服务 (一)加大公共就业服务力度充分发挥各级就业服务部门和乡(镇)社区(村)基层服务平台的作用,结合就业帮扶台账登记的需求信息,市县两级就业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各类招聘会、开发推送本地就业岗位信息、与发达地区合作开展劳务输出、组织就业培训等;乡(镇)社区(村)基层平台,针对辖区内有就业愿望的贫困劳动力,实施“一对一”的个性化就业帮扶,确保帮扶到位、一人不落;同时各县(市、区)还根据实际情况,进村入户利用喇叭广播、现场咨询宣传、发放政策服务明白卡、运用新媒体大屏播放、组织培训宣传小分队、大篷车、就业服务110、与企业对接等各种形式,宣传就业创业政策,开展就业帮扶,发布用工信息,保障贫困劳动力及时享受政策和就业服务;针对有特殊原因不能离村就业的贫困劳动力,一些县(市、区)还开发专岗,收集就近企业单位保安、保洁等适合的岗位,帮助他们在家门口实现就业。 (二)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力度 对所有在法定年龄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有培训愿望的,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家庭手工业培训、岗前培训、创业培训等。 二、鼓励贫困劳动力创业 (一)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持《就业创业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失业人员、农村自主创业农民、返乡创业农民工以及持军人退出现役有效证件的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的,自筹资金不足的,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贷款额度为: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最高人均贷款额度为10万元。 (二)优先入驻创业孵化平台有创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可优先入驻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和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并享受相应的政策和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创业者的创业需求,优先为贫困劳动力提供有力的创业平台支撑。 (市人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