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公务信箱
中央政府 河北省政府 邢台市人大 邢台市政协
 
  首页  |  概况概览  |  政务公开  |  互动交流  |  公众服务  |  专题专栏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04      

  1.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标准:严格按照“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和201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952元(相当于2010年2300元不变价)的国家现行农村扶贫标准认定。 
  2.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程序:贫困户识别要遵循的程序中有“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两公示”指村级评议公示和乡镇审核公示;“一比对”指县级对乡镇上报的数据进行比对;“一公告”指县级对乡镇上报数据比对审核完成后在行政村进行一次公告。 
  3.优先纳入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六种情形:有重病人的优先,有重度残疾的优先,有在校学生的优先,无壮劳力的优先,住危房的优先,重灾户优先。 
  4.一般不纳入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六种情形:家庭成员中有在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且有稳定工资收入的;②家庭成员中有任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的;③家庭成员中有在城镇购买商品房、门市房等的(不含因灾重建、易地扶贫搬迁和拆迁建房);④家庭成员中拥有小轿车(含面包车)、工程机械、大型农机具的;⑤家庭成员中有作为企业法人或股东在工商部门注册有企业且有年审记录,或长期雇用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⑥家庭成员中有高费择校读书、在高费私立学校读书或自费出国留学的。 
  5.退出贫困户应达到的六项标准:①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2017年退出收入标准3200元);②通过产业就业实现稳定增收;③实现安全饮水;④实现住房安全;⑤义务教育阶段无因身体原因辍学学生;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6.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产业扶持政策:财政扶贫资金对参与增收扶贫产业发展(含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给予直接补助和扶贫小额贷款贴息支持,从2017年12月起,到户项目直接补助标准由各县(市、区)自主确定。 
  7.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扶持对象及补贴政策:主要覆盖纳入农村建档立卡系统的贫困人口。国家每年合理调减上网电价和补贴标准,补贴期限原则上为20年。已建成并网发电的,已享受光伏补贴政策的,不再享受补贴政策。①“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自用收益为国家补贴(0.42元/千瓦时)+自用节约电费,余电收益为国家补贴+燃煤机组上网标杆电价(0.372元/千瓦时)。②“全额上网”的,执行光伏地面电站上网标杆电价:2017年6月30日前投运的,前三年电价为1.08元/千瓦时(含省补0.2元),后续年度为0.88元/千瓦时;2017年6月30日以后建成的,前三年0.95元/千瓦时(含省补0.2元),后续年度为0.75元/千瓦时;2018年1月1日以后投运的(包括2018年以前备案但于2018年6月30日以前仍未投运的),执行2018年新电价,为0.75元/千瓦时。 
  8.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的确定及搬迁补偿标准:搬迁对象主要是:居住在深山、石山、高寒等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等“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的建档立卡贫困搬迁人口和同步搬迁人口。集中安置搬迁贫困人口,人均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每人建设投资标准6万元,资金来源为个人自筹0.3万元,中央补助资金0.7万元,地方政府债券、专项建设基金1.5万元,政策性贷款3.5万元(中央财政适当贴息,地方政府偿还);集中安置同步搬迁人口,人均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当提高,但超出部分费用全部由搬迁户承担),每人建设投资标准6万元,资金来源为个人自筹1万元,政策性贷款5万元(中央财政适当贴息,地方政府偿还)。

 
 
关于本站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旧版回顾
本网站由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邢台市经济信息中心承建
冀ICP备字0307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