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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360号建议的答复 
邢政建议字〔2018〕第33号

高利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改造‘空心村’推进新民居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河北省新型城镇化与城乡统筹示范区建设规划(2016-2020年)》(冀政发〔2016〕7号)要求,河北省每年对4000个保留村按照一村一策、就地改造的原则就地改造,塑造“一县一特”“一乡一品”的民居建筑风格。同时,我省每年启动建设中心村200个左右,平均一个中心村撤并整合3-6个行政村,力争5年集中改造村庄5000个左右,实现农民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根本转变。2017-2018年,省农工办批复我市省级中心村建设示范点41个,建设期3-5年,目前已完成11个,申请撤销1个,29个正在进行规划建设。 
  关于您所提出的批复周转土地,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建议,根据《关于省级新民居示范工程建设用地的意见》(冀国土资发〔2010〕7号)规定,新民居建设确需占用农用地的,采取周转用地的方法,允许先占后补,严格占补平衡。但2015年省国土资源厅取消了该项政策,因此在进行空心村改造时无法使用“周转用地指标”。下一步,我市将抓紧筹备相关规划、国土等手续,积极向省农工办申请将西施庄村列入中心村示范点,早日将其打造成宜居宜业的新农村。 
  您对以上办理情况有何意见,请填写《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附后)并及时反馈。 
                                     邢台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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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