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经济形势异常复杂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省、市经济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狠抓落实,全市经济保持了平稳较快发展的良好势头,全年计划目标顺利实现,各项社会事业取得全面进步,为“十二五”开局奠定良好基础。
一、综 合
初步核算,全市生产总值完成1426.3亿元,比上年增长11.6%,增速高于全省0.3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18.8亿元,增长5.4%;第二产业增加值793.4亿元,增长13.3%;第三产业增加值414.1亿元,增长11.5%。全市人均生产总值19992元。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依次为7.3%、63.99%和28.7%,分别拉动经济增长0.9、7.4和3.3个百分点。三次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15.4%、55.6%和29.0%。
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5.2%,其中食品价格上涨11.9%。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上涨6.1%;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7.6%。
表1 2011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及涨跌幅度
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9%,比上年末增加0.1个百分点。
全年完成民营经济增加值955.6亿元,比上年增长12.8%,同比加快0.3个百分点;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为67.0%,同比提高2.4个百分点;实缴税金104.2亿元,比上年增长15.3%,占全部财政收入比重68.8%。
二、农 业
全市粮食播种面积1077.6万亩,比上年增加1.3万亩,增长0.1%;亩产420.2公斤,比上年增加26.1公斤,增长6.6%;总产量452.76万吨,比上年增加28.6万吨,增长6.7%。其中,夏粮产量215.93万吨,增长5.9%;秋粮产量236.83万吨,增长7.5%。
全年棉花播种面积274.1万亩,比上年减少2.6万亩,下降0.9%;棉花产量22.3万吨,增长9.4%。全年油料播种面积61万亩,增加6.2万亩,增长11.4%;油料产量12.1万吨,增长17.8%。
全年蔬菜播种面积90.5万亩,增长2.8%;总产量323.1万吨,增长4.4%。其中设施蔬菜播种面积12.5万亩,产量46.1万吨。
全年肉类总产量31.3万吨,增长2.8%;生猪年末存栏175.1万头,增长4.0%;生猪出栏248.3万头,增长3.5%;牛奶产量26.5万吨,下降3.0%;蛋类产量45.9万吨,下降2.0%。全年水产品产量4922吨,增长7.0%。
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82.42亿元,比上年增长5.4%,其中,农业产值235.08亿元,比上年增长7.9%;林业产值3.76亿元,比上年增长4.2%;牧业产值115.97亿元,比上年增长0.4%;渔业产值0.68亿元,比上年增长21.7%;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26.93亿元,比上年增长4.0%。畜牧、蔬菜、果品三大支柱产业产值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比重达49.4%。农业产业化步伐加快,产业化经营率达到60.9%,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
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达55.3万公顷,新增有效灌溉面积2.21万公顷,农业机械总动力933.4万千瓦,比上年增长0.46%;农村用电量30.1亿千瓦,比上年增长6.4%。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全部工业增加值731.97亿元,比上年增长13.4%。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568.71亿元,增长15.7%,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增长9.1%,集体企业增长16.0%,股份制企业增长18.8%,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增长8.7%。分轻重工业看,轻工业增长14.5%,重工业增长16.1%。
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利税196.8亿元,比上年增长22.7%。亏损企业65个,比上年下降4.4%,亏损企业亏损额8.3亿元,比上年增长34.7%。
全年全社会建筑业增加值61.4亿元,比上年增长23.3%。资质等级以上建筑业企业房屋施工面积910.8万平方米,房屋竣工面积415.2万平方米。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1048.9亿元,同比增长25.5%。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完成978.9亿元,增长26.0%,农村个体投资完成70亿元,同比增长19.3%。
在固定资产投资中,第一产业投资23亿元,比上年增长17.7%;第二产业投资652.9亿元,比上年增长30.3%;第三产业投资303.0亿元,比上年增长18.2%。
工业聚集区投资进展顺利,6个省级工业聚集区投资共有施工项目181个(其中新开工项目110个),完成投资140.8亿元,占全市城乡项目投资的15.8%。其中旭阳(邢台)工业聚集区施工项目6个,完成投资6亿元;宁晋县西城工业聚集区施工项目24个,完成投资23.5亿元;隆尧县东方食品城园区施工项目26个,完成投资13.6亿元;清河汽摩工业聚集区施工项目28个,完成投资13.9亿元;南宫市工业聚集区施工项目47个,完成投资23.4亿元;沙河市金百家民营工业园区施工项目50个,完成投资60.4亿元。
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85.2亿元,比上年增长36.6%。其中,商品住宅投资72.5亿元,增长31.6%;商业营业用房投资6.9亿元,增长45.8%。
五、国内贸易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542.1亿元,比上年增长17.7%。分地域看,城镇消费品零售额完成412.5亿元,增长18.5%;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完成129.6亿元,增长15.0%。限上企业全年实现消费品零售额81.8亿元,比上年增长23.2%。在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企业(单位)商品零售额中,粮油食品饮料烟酒类增长44.4%,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长26.5%,日用品类增长39.1%,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17.6%,金银珠宝类增长53.9%,家具类增长133.3%,石油及制品类增长35.8%,汽车类增长11.5%。
年末成交额超亿元的市场15个,实现市场成交额150.7亿元,比上年增长14.3%。
六、对外经济
全年进出口总值21.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9.9%。其中进口总值10.2亿美元,增长19.2%;出口总值达11.6亿美元,增长20.6%。
全年实际利用外资3.6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41.6%,全部是外商直接投资。全年新注册三资企业16个,与上年持平;新批合同外资14486万美元,增长101.1%。
七、交通、邮电业和旅游
全年货物周转量414.6亿吨公里,比上年增长45.3%;旅客周转量50.8亿人公里,增长35.6%。全市公路通车里程14100公里,增长2.7%,其中高速公路359.6公里。
全年完成邮电业务总量(2010年不变价)35.98亿元,比上年增长18%。其中,邮政业务量1.7亿元,增长20.6%;电信业务量34.28亿元,增长17.8%。年末局用电话交换机总容量达到867.67万门,比上年末增加40.23万门;固定电话用户达到92.46万户,减少2.86万户。其中城市电话用户51.03万户,增加8.67万户;乡村电话用户38.15万户,减少8.53万户。全市固定及移动电话用户总数达468.56万户,比上年末增加18.95万户,增长4.0%。
全年接待国内游客854.3万人次,同比增长13.3%;旅游总收入51.5亿元,同比增长24.1%;接待入境游客1.997万人次,同比增长15.5%;创汇668.6万美元,同比增长20.9%。
八、财政、金融和保险业
全年完成财政收入151.4亿元,比上年增长13.9%,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70.6亿元,增长23.6%。税收收入57.3亿元,增长27.8%;非税收入13.3亿元,增长8.2%。财政支出213.1亿元,增长23.7%。
年末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824.7亿元,增长15.6%。其中居民储蓄存款余额1259.4亿元,增长15.3%。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946.9亿元,增长16.2%。
保险事业稳步发展。保费收入39.1亿元,比上年增长3.9%。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11.8亿元,增长11.3%;寿险保费收入27.3亿元,比上年下降0.4%;健康和意外伤害险保费收入0.9亿元,下降25.0%。各项赔款和给付8.5亿元,比上年增长13.3%,其中,财产险赔款5.2亿元,寿险赔付3.3亿元(其中健康和意外伤害险赔付0.7亿元),分别增长15.6%和10.0%。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普通高等学校4所,招生1.68万人,比上年增长6%,在校学生4.94万人,增长4.9%。学龄儿童入学率达99.9%,九年义务教育完成率达98.81%,幼儿园在园幼儿17.6万人。
全年共取得科技成果185项,专利申请量1004件,专利授权量530件。
十、文化、卫生
年末全市共有艺术表演团体9个,文化馆18个,公共图书馆18个。广播电视台19座,中、短波广播发射台和转播台4座。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达99.32%,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达99.27%。
拥有卫生防疫、防治机构1023个,其中医院、卫生院337个;卫生技术人员23250人;其中医生10529人,护师、护士6473人;床位23472张,其中医院、卫生院23164张。拥有卫生防疫、防治机构20个,卫生技术人员489人,乡镇卫生院173个,床位6325张,卫生技术人员4313人,乡村医生和卫生员9236人。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常住人口715.55万人,出生率为14.56%。,死亡率为6.60%。,自然增长率为7.96%。。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6592元,比上年增长12.5%。农民人均纯收入达5814元,增长17.1%。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0979元,增长5.4%;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969元,增长38.6%。城镇居民现住房人均总建筑面积34.23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45平方米;农民人均居住面积34.0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9平方米。
年末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48.0万人,比上年增加3.7万人。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达34.24万人,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54.44万人,其中参保职工达39.82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达14.62万人。企业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到100%。
全年全市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29.6万人,其中农村20.4万人。
年末全市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床位达 1.6万张,收养各类人员0.8万人。城镇建立社区服务设施达176个,其中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16个。全年筹集社会福利资金9.56亿元,直接接收社会捐赠款19.4万元。
十二、资源、环境与安全生产
全年完成造林面积14331公顷,其中人工造林面积12331公顷。零星四旁植树1131.7万株,成林抚育面积36112公顷,育苗面积2792公顷,苗木产量8218.9万株。全市林木覆盖率为25.75%。
全年COD纯削减2383.5吨,比上年削减2.02%,完成了省下达的2%的减排目标;SO2纯削减605.7吨,比上年削减0.51%,完成了省下达的0.5%的减排目标。全年市区空气质量二级及好于二级天数达到340天,与上年持平,其中一级天数79天,比上年增加8天,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朱庄水库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滏阳河、滏阳新河、滏东排河三个出市河流断面COD浓度年均值分别比上年度下降了4.88%、1.95%、11.54%,主要河流断面水质出市口好于入市口。
全市规模以上工业能耗1295.97万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5.51%;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2.336吨标准煤/万元,比上年下降8.81%;单位GDP能耗1.5934吨标准煤/万元,比上年下降4.18%。
全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616起,同比增加129起;死亡人数为185人,比上年减少10人。其中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死亡人数为13人。全年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18起,同比下降11.75%,造成172人死亡,同比下降1.72%,直接经济损失43.21万元,比上年减少26.32%;火灾事故385起,死亡0人;直接经济损失905.1万元。
注:1、本公报2011年部分数据为快报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全市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从2011年开始,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的工业企业起点标准从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
4、从2011年开始,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起点标准从计划总投资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因此,2011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绝对数与2010年不可比,但比上年增速是按可比口径计算的。与此同时,月度投资统计制度将统计范围从城镇扩大到城镇和农村企事业组织,并定义为“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
5、房地产业投资除房地产开发投资外,还包括建设单位自建房屋以及物业管理、中介服务和其他房地产投资。
6、部分指标解释
生产总值(GDP) 即国内生产总值(或地区生产总值),是按市场价格计算的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它反映了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的总规模,在诸多经济指标中居于中心地位,是反映经济运行状况最重要的指标。GDP、人均GDP可以用来衡量国家或地区之间的经济实力和富裕程度。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 居民消费价格是居民支付所购买生活消费品和获得的服务项目的价格。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是度量消费商品及服务项目的价格水平随时间而变动的相对数,反映居民家庭购买的消费品及服务价格水平的变动情况。它是宏观经济分析和调控、价格总水平监测以及国民经济核算的重要指标。其变动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通货膨胀(或紧缩)的程度。
三次产业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统计局制定了三次产业分类标准。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是国民经济中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之外的其他产业,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等。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指年主营业务收入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自2011年定报开始,标准提高到2000万元及以上。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全社会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的总称。该指标是反映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结构和发展速度的综合性指标,又是观察工程进度和考核投资效果的重要依据。
单位生产总值能耗 指一定时期内,一个地区每生产一个单位的生产总值(一般为万元GDP)所消耗的能源(一般为吨标准煤),为地区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与生产总值(GDP)之比。该指标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考核资源利用效率的重要指标。计算公式为:
单位GDP能耗=能源消费总量(吨标煤)÷生产总值(万元)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指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和其他行业售予城乡居民用于生活消费的商品和售予社会集团用于公共消费的商品的总量。
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 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指调查户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其他非义务性支出以及储蓄的总和,即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它是城镇家庭总收入扣除经营性支出、交纳的个人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费以及调查户的记账补贴后的收入。计算公式为:
可支配收入= 家庭总收入-经营性支出-交纳个人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支出-记账补贴
农民人均纯收入 指农村住户人均当年从各个来源得到的总收入相应地扣除所发生的费用后的收入总和。纯收入主要用于再生产投入和当年生活消费支出,也可用于储蓄和各种非义务性支出。它反映的是农村居民的平均收入水平,是反映农民收入变化的一个重要指标。计算公式为:
农民人均纯收入=(总收入-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税费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赠送农村内部亲友支出)÷农村居民家庭常住人口
城镇登记失业率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与镇就业人员(扣除使用的农村劳动力、聘用的离退休人员、港澳台及外方人员)、城镇单位中的不在岗职工、城镇私营企业主、个体户主、城镇私营企业和个体就业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之和计算的失业率。
“番”与“倍” 增加一倍,就是增加100%; 翻一番,也是增加100%。除了一倍与一番相当外,两倍与两番以上的数字含义就不同了,而且数字越大,差距越大。如增加两倍,就指增加200%;翻两番,就是400%,也就是增加了300%,翻三番是800%,也就是增加了700% (一番是二,二番是四,三番就是八)。“番”是按几何级数计算的,“倍”是按算术级数计算的。
“百分数”与“百分点” 百分数是用一百做分母的分数,在数学中用“%”来表示,在文章中一般都写作“百分之多少”。百分数与倍数不同,它既可以表示数量增加,也可以表示数量的减少。运用百分数时,也要注意概念的精确。如“比过去增长20%”,即过去是100,现在是“120”;“比过去降低20%”,即过去是100,现在是“80”“降低到原来的20%”,即原来是100,现在是“20”。运用百分数时,还要注意有些数最多只能达到100%,如产品合格率,种子发芽率等;有些百分数只能小于100%,如粮食出粉率等;有些百分数却可以超过100%,如产品产量计划完成情况等。
百分点是指不同时期以百分数形式表示的相对指标(如:速度、指数、构成等)的变动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