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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09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邢政建议字〔2017〕第26号

对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1368号建议的答复

黄秋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群众观念,不断增强服务能力和水平
为进一步做好城市管理工作,我市坚持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深入了解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一是多渠道征求意见建议。设立城管局长信箱、城管投诉热线,开通新浪、腾讯微博等公众平台,在宣传城市管理执法理念的同时,对评论区内的互动留言给予解答,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吸纳并及时反馈。特别是在“邢台城管支队”微信公众平台上设置了“在线留言”板块,截至目前累计访问41000余次,留言400余条,问题答复率达100%,切实实现了与群众“无障碍沟通、零距离对话”,得到一致好评。二是积极推行行政许可“零障碍”服务。深化“首问负责、预约上门、延时即时、绿色通道、主动跟踪”五大便民服务措施,对大型综合类商场,变“事前审批、一事一批”为“事后监管、量化考核”。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窗口2016年连续12个月获评为红旗窗口,群众满意率大幅提升。同时依托“互联网+”,积极推行行政许可服务微信和电子邮箱服务,变“群众奔波”为“信息跑腿”。三是主动登门走访问效。对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市城管部门采取上门走访或召开座谈会等形式,面对面与群众谈问题、找原因、想对策,切实加强沟通对接,着力解决实际问题,争取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二、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法治城管”建设
针对长期以来城市管理执法在实际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我市坚持把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深入推进普法教育。重点组织学习《行政处罚法》《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特别是对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认真研究对比,切实提高干部法律素养。多次开展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和执法队伍培训,并依托“邢台法治网”加强考试检测,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二是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修订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多项制度,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做到事前防范法律风险、事中法律控制和事后法律补救。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公示、投诉、考核、责任追究等配套保障措施,保证了基层执法人员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三是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研究制定了《邢台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全过程记录实施标准》,建立信息采集中心,配备了信息采集站和执法记录仪,要求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客观、公正、完整地记录执法工作情况和相关证据,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这一措施的实施,全程真实的还原了执法现场,解决了执法人员取证难问题,有效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四是加强责任追究。为进一步保证执法行为合法、规范,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制定出台了《邢台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责任心不强,工作力度不够,甚至与违法人员串通一气的执法人员,将严格按照该制度做出处理决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关于您提出的“由政府统筹协调,城管局牵头,当地法院、公安、公证、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和机构介入城管执法工作,建立以公安警务室、公证服务室、法律援助室和城管巡回法庭为主要形式的‘三室一庭’司法介入机制”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我们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结合实际认真研究讨论,积极吸纳借鉴。
   三、充实执法力量,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城市管理工作难度也不断地加大,现有的城市管理执法力量已不能满足全面履行执法职能的要求,由于人员少、地域面积广、工作难度大,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显得有些力不从心。为进一步促进城市管理工作规范、有序、高效,我市将统筹安排考虑,积极谋划依法依规招录执法工作人员,确保执法力量充足。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市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改进作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您对以上办理情况有何意见,请填写《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附后)并及时反馈。
 
                
 
                       邢台市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6日

领导签发:周永会
联系人及电话:刘易源  0319-3288661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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