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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23      

  7月18日,我县召开2018年上半年“阳光股室”创建述职评议会。各乡镇区(街道办)纪检书记、参与“阳光股室”创建单位主管副职及股室负责人、评议代表等参加会议。

  会上,45个参评股室负责人依次作述职报告,评议代表按顺序进行了投票。

  会议指出,“阳光股室”创建活动是县政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服务全县经济发展大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的高度,充分认识“阳光股室”创建活动的重要性。评议代表要在作风建设、依法履职、工作效率、遵守纪律、制度建设等方面坚持公平公正;参评单位要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抓机关必须抓行风”的工作责任制,公开承诺本部门围绕转变职能、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优化发展环境、积极改善民生等方面采取的新措施、新办法、新目标,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和实际效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扎扎实实把评议活动组织开展好,遵守纪律,按要求开展评议投票工作,保持良好秩序,遵守投票纪律,掌握投票要领。本次测评采取电脑触摸屏的方式投票,严格按照“一人、一票、一机、一码”的要求进行。各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认真抓好落实,进一步改善我县营商环境,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叫响“争第一、创亮点、树形象”的口号,为“五个宁晋”建设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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