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宏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宏城水岸”住宅小区项目(简称“宏城水岸”项目),因处理遗留问题需要,需核实“宏城水岸”项目有关债权债务,经宏蓝公司及南和县“宏城水岸”房地产遗留问题处置化解领导小组决定对与该项目有关的债权债务予以登记核查,逾期不申报登记的,后果自负。
1、登记期间:2018年7月18日至2018年9月15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00
2、登记范围:与“宏城水岸”项目有关的债权和债务。
3.登记时需提供证件及材料:
(1)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者其他资格证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代为办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
(2)提供合同、借据等债权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登记地址:河北省南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16室
5.联系电话:0319-4561700
邢台市宏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南和县“宏城水岸”房地产遗留问题
处置化解领导小组
2018年7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