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乡县不断加大中央环保后督察力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对涉及我县的交办信访件进行销号,按照整改方案推进,推动环保督察问题依法依规整改和科学稳妥推进。
一是妥善处理大气污染问题,积极落实中央环保督察任务,对辖区内的企业予以整合,同时划定分功能区,累计出动300余人次对全县企业进行全天不间断督导巡查,扎实落实企业停产整治。加强工业企业执法监管,对辖区10余家重点企业实行污染源在线监测超标应急,制定分行业污染治理技术规范,完善技术指导服务。
二是加强水环境监管,规范畜禽屠宰市场秩序,严格屠宰企业准入,推进产业升级。对周边的养殖企业进行摸排检查,严格按照畜禽养殖方案要求予以查处整治,推动畜禽养殖规模化集聚化。对重点涉水企业、重点水污染隐患进行排查,开展夜间、早晚错时以及节假日巡查50余次,特别是加大对涉水土小企业的清理取缔,确保所有涉水企业治污设施稳定运行。严格落实“河长制”等制度,推动流域生态修复工程,增加饮用水取样和出境断面水质监测工作,确保辖区水环境安全。
三是完善固废管理制度,加强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沟通协调,创新工作举措,联合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利用和处置行为,累计开展涉危险废物工业企业检查,检查企业30家次。严格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坚决落实危险废物转移工作申请、审查及报批签字工作制度。同时加大建筑工地和生产企业夜间巡查力度,严格管控建筑噪音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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