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公务信箱
中央政府 河北省政府 邢台市人大 邢台市政协
 
  首页  |  概况概览  |  政务公开  |  互动交流  |  公众服务  |  专题专栏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31      

当前,正值冬季采暖期,项目建设面临着环保压力大,冬季施工困难的不利因素,如何协调好项目施工与环保之间的关系是摆在邢台市项目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难题。破解这一难题是对邢台市项目建设工作的重大考验。为全力推进前期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在建项目早日投产达效,确保项目工作顺利完成年度任务目标,邢台市出台了一系列措施保障项目工作按期推进,印发了支持项目建设工作的12项文件。这12项文件是:

1.中共邢台市委办公室、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的通知;

2.邢台市行政审批局、邢台市发改委《关于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

3.邢台市城乡规划局 、邢台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关于促进城市(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一加快重点项目落地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4.邢台市环保局关于印发《邢台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支持省市重点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邢环字〔2017〕413号;

5.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通报和约谈机制的通知》邢政办字〔2017〕66号;

6.中共邢台市委办公室、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精准施策推进项目建设坚定信心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的通知;

7.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保障土地供给促进固定资产投资的意见》邢政办字〔2017〕65号;

8.邢台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金融支持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的若干措施》邢金办字〔2017〕30号;

9.邢台市重点办《关于建立全市重点项目储备库的意见》邢市重办〔2017〕12号;

10. 邢台市重点办《关于市重点项目市县两级问题协调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邢市重办〔2017〕13号;

11. 邢台市重点办《关于调整2017年市领导联系分包重点项目的通知》邢市重办〔2017〕14号;

12. 邢台市重点办《关于重点项目建设考核办法的通知》邢市重办〔2017〕15号。

为确保邢台市出台的支持项目建设12项文件顺利实施,邢台市由发改委、统计局、工信局、环保局、国土局等相关部门组成3个督导组,逐县对环保、经济运行、固投、12项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联合督导。从督导情况看,各县对文件精神把握准确,均制定了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为冬季项目建设工作正常推进奠定了良好基础。

 
 
关于本站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旧版回顾
本网站由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邢台市经济信息中心承建
冀ICP备字0307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