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强降雨防范应对工作,7月13日8时,邢台市气象局在7月12日20时启动邢台市气象局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暴雨)Ⅳ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将响应级别调整为Ⅲ级,要求各单位密切关注天气形势发展,及时做好预报、预警和气象服务工作,按预案要求做好各项应对工作。 据悉, 12日20时至13日12时,全市平均降雨量24.9毫米,50毫米以上出现在邢台市区、邢台县、沙河、内丘、柏乡、临城、南宫、隆尧、宁晋、新河,100毫米以上出现在沙河册井140.3毫米、五龙山庄125.9毫米、刘石岗114.6毫米、红石沟107.3毫米,邢台县太子井132.3毫米、七一渠101毫米;邢台市区最大牛尾河67毫米。 目前,根据《邢台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相关规定,邢台市灾害防御指挥部决定启动暴雨蓝色(Ⅳ级)预警响应,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单位立即进入暴雨Ⅳ级应急响应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