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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     发布日期:2018-05-14      

为进一步发挥好农村低保政策兜底保障作用,切实保障好全市农村建档立卡未脱贫贫困户基本生活,提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质量,市民政局开展专项行动,将全市农村建档立卡未脱贫贫困户低保全覆盖、应保尽保。

要求县市区将对目前所有在册的农村建档立卡未脱贫贫困户进行一次全面核查,对没有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的,以户为单位纳入农村低保,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要纳入特困供养。严禁以保人替代保户、以农村低保替代农村特困供养。对今后新纳入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将同步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供养。

各县市区将严格按照农村低保标准与家庭人均收入之差核算补差金额。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没有任何经济收入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照农村低保标准给予全额补差;对有一定劳动能力或有一定收入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给予差额发放,也可以按照困难程度,分档次发放补差,并适当拉开差距,严禁出现一个标准发放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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