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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09      

公告

 

编号:GGZF00014

依据河北省隆尧县人民法院(2017)冀052581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2017)冀0525811号执行裁定书内容,将被执行人李银中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公告作废。(房屋所有权证号:邢市房权证邢市字第158205号;坐落:邢台市桥东区车站南路18号木材公司家属院4号楼1单元610号房产和11610号小房)。

 

邢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一八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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