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编号:GGZF00012
依据河北省平乡县人民法院(2017)冀0532执162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和(2017)冀0532执162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内容,将被执行人郝建平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公告作废。(房屋所有权证号:房权证邢市字第164568号;坐落:邢台市桥西区泉大街北侧阳光国际19号楼-1层03-地1-3层103室)
邢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