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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07      

  从今年4月份开始,市委、市政府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督导工作交由市城管局牵头负责。在市政府主管领导的直接指导下,市城管局高度重视,将其作为关系民生的“一号”工程,五措并举强力推进,取得初步成效。

  出台方案,强化顶层设计。以市委、市政府“两办”名义制定印发了《邢台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方案》,以市城管委办公室名义制定印发了《邢台市农村垃圾不落地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2018年年底前,全市农村生活垃圾100%得到有效治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达到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五有”标准,实现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置全覆盖,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工作精细化管理,做到垃圾不落地、日产日清,为工作开展提供了遵循。

  列支预算,强化资金保障。采取多种渠道完善资金链条。一是列入财政预算。要求各县市区必须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运行费用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在综合考虑本地任务和可用财力的基础上,分别在1千万、2千万和3千万三个基本分档中确定本地财政投入规模。目前,除柏乡以外,所有县市区资金投入均在1千万元以上。二是多方融资。将南水北调、环保资金等专项资金,引入参与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中,鼓励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将环卫作业中经营性服务项目推向市场。截至目前,全市农村垃圾治理运营投入3.42亿元,一次性建设资金投入2.86亿元,累计投入6.28亿元。

  引进公司,强化市场运营。指导各县市区引进专业化环卫公司,严格落实技术标准,加强行业监督管理,有效提高垃圾治理的综合效益。目前,全市20个县市区引入专业环卫公司17家,16个县市区引入市场化运营机制,巨鹿县、新河县、临西县、南宫市4个县市正在积极推进。尤其是清河县引入退出机制,优胜劣汰选择专业化程度更高的公司参与运营。

  清理垃圾,强化突击整治。一是开展积存垃圾清理。今年4月份,督导各县市区重点围绕城乡结合部、道路两旁、村庄内外、田间地头、坑塘沟渠等重点部位进行了积存垃圾地毯式摸排清理截至目前,集中清理积存垃圾270余万立方米(市区大外环内清理积存垃圾40余万立方米)二是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采取会议调度、现场督导等方式,深入到各县市区,全面摸底建立了县、乡、村基础台账。5月份以来,明查暗访200多个村庄,各县市区交叉督导370个村庄,发现问题200多个,目前已整改完毕。

  建章立制,强化长效督导。制定了《2018年全市农村生活垃圾交叉督导检查方案》,建立健全了农村生活垃圾督导检查机制,5、6月份组织各县开展了两次交叉督导检查,推进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促进各县市区相互交流学习。同时,采取“定期报告”“明察暗访”等形式,督导各地开展工作。春季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治理成效,作为对各地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列入文明村镇监测范围和卫生乡镇评选条。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落实、未完成集中治理任务的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

  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工作中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非正规垃圾点整治任务十分艰巨去年我市共摸排非正规垃圾点位553处,垃圾堆放量高达166万立方米。按照《河北省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方案(2018-2020年)》(6月中旬征求意见稿)要求,2018年年底前,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整治率达到60%以上。目前已至年中,按期完成整治任务还很艰巨。二是个别考核硬指标有差距。按照《邢台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方案》要求,2018年年底前,全市所有农村达到“五有”标准。其中,保洁员人数这个考核硬指标缺口较大,我市应配备18537人,目前共配备15595人。三是个别县对接部门与牵头部门不一致。威县、新河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由农工委牵头落实,与市城管局对接和上报数据为县城管局,造成了工作效率递减的局面,不利于开展工作。例如,6月互查工作,威县仍在推诿,尚未开展互查工作。

  下一步,市城管局将继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向纵深开展,努力打造全省示范样板:一是加快推进市场化运作督促未全部市场化的邢台县、临城县、宁晋县3县尽快全部实现市场化运行;正在审核投标公司运营预算和方案的清河县尽快上网招标;计划市场化的南和县、巨鹿县、新河县、临西县4县加快市场化步伐。二是彻底清理积存垃圾。会同市环保部门督促各县市区,切实做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克服困难,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整治任务;同时,春季垃圾治理工作进行“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春季治理成效。三是严格督导考核。每个月开展明察暗访和交叉督导,对各县市区进行督导检查,重点对省、市暗访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核,对达到要求、效果明显的给予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进展缓慢的县市区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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